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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_揭秘连锁加盟的六大陷阱

2020-05-04 22:14:01 律所: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80635510
连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连锁加盟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提醒:加盟者要小心六大陷阱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陈-钟律师告诉记者,杭州这家加盟连锁机构未能依照和戴女士签订的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致使戴女士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戴女士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或要求恢复原状,即戴女士将公司提供的物品退还,公司返还戴女士特许加盟费用。戴女士同时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当前,市场上许多加盟总部打着“免收加盟费”,“优惠项目”的旗帜时,创业者可得睁大眼睛,如果创业者都抱着“小投入,大收入”的急于致富的心理而不对加盟总部作仔细了解,将来会得不偿失。
揭秘连锁加盟的六大陷阱
加盟公司的六大惯用招数如下:
一、假特许而真卖设备。很多项目说是特许加盟,实际上却是在卖机器设备,这是目前特许加盟展会上屡见不鲜的现象,特许人打出免加盟费的幌子,行卖机加盟之实,完成“圈钱”后便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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