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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2020-05-15 16:49:37 律所: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80635510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实践当中,在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呢?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刑事拘留有没有特别的规定?详细内容请阅读由上海律师事务所带来的下完了解。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条件,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否则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您还有关于刑事拘留方面的任何问题请找上海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以最全面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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