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980635510

上海房产律师,婚姻律师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处理的?

2020-06-02 17:34:40 律所: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80635510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处理的?
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和分割处理的,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一、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处理的?

关于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如果夫妻离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另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在我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中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处理的?

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借贷纠纷案中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认定,

首先应当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为一个基本处理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同时还有两个因素需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两个因素,属于基本原则的例外情形。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人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德国的认定也是一样的,一般都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根据实际的债务形成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还需要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上一篇】:2020不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下一篇】:再婚夫妻可以生几个孩子?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